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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记者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我省近期加强了对食盐价格的监管巡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操纵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目前,宜昌、襄阳、荆州、荆门、仙桃、孝感等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均已发布经营提示,要求有关经营者要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配合政府做好食盐保供稳价工作。不得实施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囤积居奇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不得强制搭售其他商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销售不合格劣质食盐等。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将持续关注全省食盐市场变化,紧盯群众举报投诉、舆情反映,加强食盐市场监管。检查中若发现经营者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根据《价格法》相关规定,相互串通、推动物价较大幅度上涨的,情节严重者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
省消委提示全省消费者,我省食盐供应充足,各商超和市场等食盐经销经营秩序正常,消费者不必恐慌,更不必囤盐。应到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的超市、便利店或通过正规网购平台等渠道购买预包装食盐,不购买散装食盐、工业盐及来路不明、无标签标识的盐。
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有捏造、散布食盐涨价信息,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可拨打12345或12315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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