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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的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广州辖区内环境资源一审民事、执行案件。
广州法院实行全市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力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为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提供有力保障的生动实践。
广州两级法院将以此次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为契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切实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实践中,持续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接下来,广州两级法院要加快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现代化建设的进程,继续推动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集中管辖早日落地实施;要坚持整体推进,探索形成可复制的环境资源审判“广州经验”;要不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队伍建设,为环境资源审判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共同为广州生态建设“八大工程”和“绿美广州”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刘欢、陈中莉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龙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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