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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 3月31日,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个人存量住房交易"带押过户"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正式在北京市启动存量住房"带押过户"模式。从3月31日起,居民出售在京住房,买卖双方可以在原按揭贷款抵押权不解除的情况下办理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以切实提升居民住房交易、登记和金融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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